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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建委主任李全喜透露,天津住房保障要力争位于全国前列:到2012年,天津住房保障制度的受益家庭累计将达到52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4%,全市四分之一家庭将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居住条件。 李全喜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分量重,内容实,思路新。“关于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和扩大各类保障覆盖面的各项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体现了党和政府改善民计民生的决心和信心。” 围绕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这一重点,天津将落实四项保障制度: 一是廉租房制度。面向低收入群众,采取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方式。每年新建廉租房1000套,收购和调剂一批二手房,降低公房租金和增加租房补贴。 二是经济租赁房制度。主要面向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暂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定向租赁。 三是经济适用房制度。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家庭总收入低于4.2万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定向销售。 四是限价商品房制度。主要面向首次置业的中等收入家庭,其套型、价格、购买人群、开发企业利润都要纳入有效管理之中,套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价格低于同区域商品房的20%以上。 李全喜还表示,天津在住房建设上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保障房建设,一手抓商品房建设。“总的思路是:最低收入群众住房通过廉租房解决;低收入群众通过经济适用房解决;中等收入群众通过限价商品房和政府主导推动建设的普通商品房解决;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逐步实现住房保障体系与市场体系的对接。” 2008年,本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含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605万平方米,占全年住宅新开工总量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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