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地产SHOW编辑部的大壮有点闹心。为啥?还不都是房子闹的,据大壮的好朋友小胖透露,最近丰台区状元城小区多次延期交房导致业主们三番四次不能按时入住一事闹得沸沸扬扬,而大壮的二姨正是众多业主中的一位。大壮从小和他二姨感情不错,遇上了这事,自然也跟着上火。可干着急没用啊,大壮想采取点实际行动,从哪做起呢?思来想去,大壮决定把开发商惯用的延期交房理由和借口曝光一下,并请来专家做专业的分析,让消费者识破他们的诡计,今后引以为戒。 代表类型一:天公不作美 情景回放:业主(一把抱住开发商大腿,带着哭腔):我求您了,把房子交给我们吧,我全家都已经住天桥了。 开发商(打着酒嗝剔着牙,醉眼朦胧):嚎啥呀?住天桥还不用交物业费呢。下雨嘛,我也没办法,这不是正跟老天爷沟通着呢嘛。再等等,等等啊! 典型案例:周先生于2005年3月份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与他约定交房时间为2006年6月。可是一直到了8月份,开发商仍未交房,他数次上门催促。开发商的解释是:由于去年雨季过长,降水量超过一般年度,导致施工受影响、工期延长,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按合同可以延期交房。 专家解析:在这件事中,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确有非常大的影响,但这种雨季过长、降水量超过一般年度的情况,并不属于开发商不能预见的事件。开发商在售楼签约时,就应当依据当地气象记录,结合其他因素,合理预计工期,确保在承诺的交房日期前能顺利完工。因此,开发商的理由不能构成不可抗力,周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