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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体系正在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空前关注。尽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他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了将近3分钟的时间专门阐述本届政府在住房保障领域的任务与目标,但现实中的住房保障体系依然步履蹒跚。 于是,垂直化管理的被当作一剂有用的“药方”。在记者获得的多份已经提交及正在撰写过程中政协提案中,建立“中央住房保障体系委员会”、“住房保障局”的内容被频繁提及。然而,一切并非增设一个行政机关那么简单——在中国现行财政体制下,住房保障体系的垂直化管理,还仅仅是个猜想。 垂直管理 既有行政权力不能解决的问题,就通过更高的行政权力来解决——住房保障体系垂直化管理的“药方”大抵遵循的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尽管这不是一个最优选择,但至少是次优选择。”来自民盟的政协委员郭松海对记者说。 在他正在撰写的一份提案中,在中央设立“住房保障体系委员会”,并在地方设立垂直管理的分支机构是推进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在他看来,由于住房保障体系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在强有力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很大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而垂直化管理则是一种最为有效的监管手段。 此前,在一份由民革中央提出的提案中,也建议“适时增设住房保障局”,负责全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资金管理、规划制定和监督落实工作。面对两年宏观调控仍未控制住大型城市房价涨幅、居民安居矛盾日益凸现的情况,住房保障体系应发挥而未发挥的作用开始为政协委员关注。 建设部的一项调查的统计数据显示,按2005年的发展水平,全国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约有200亿元,但实际使用的资金仅为40亿元。九三学社的一份提案甚至直接指出,“有的地方政府60%以上的财政收入都来自土地转让,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普遍不足,中低收入群体被迫购买价格高昂的商品房,从而在另一个层面也推高了房价。”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实际上牵涉到土地、建设、财政、规划、银行等多个部门,”郭松海强调,所以,在他撰写的提案中,各相关部门应派一名“二把手”参加“中央住房保障体系委员会,“这样行政权力的配置是最为有效的,执行也可以提高效率,解决部门间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上的推诿问题。”郭松海对记者说。 他同时还向记者强调,进行住房保障体系垂直化管理的前提是制定相关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一管理体制以及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义务与责任确定下来,垂直化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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